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《体育专业综合》考试说明
注:本考试说明仅作为 2026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复习参考,最终以当年公布的考试说明为准。
一、科目简介
《体育专业综合》考试内容包括 100 米、立定三级跳远、铅球(男 5kg、女4kg),总分 150 分。
二、具体内容与要求
(一)100 米
考试要求:参照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
(二)立定三级跳远
考试要求:参照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
(三)铅球(男 5kg、女 4kg)
考试要求:原地侧面推铅球,参照最新《田径竞赛规则》执行
三、评分标准
(一)评分标准
百分制评分,各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,各专项最终得分=体育专项成绩×50,三项总分为 150 分。
(二)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
各项目考试测量(计数、计时)人员不得少于三人,计算成绩依据项目评分表换算成得分,采取就低的原则,即未达到某一档评分标准的,按低一档次标准计分。
考生定量指标成绩低于评分表最低值,计 0 分。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考试分组
计算机随机分组。
(二)检录要求
按照公示时间进行检录,三次点名未到,视为自动放弃考试。
(三)径赛要求
径赛项目考试中,对每组第一次起跑犯规的考生应给予警告,只允许考生有一次起跑犯规而不被取消资格,之后同一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规,均将取消该考生此项比赛资格。
(四)田赛要求
田赛项目考试,每名考生均有 3 次试跳或试投机会,记取最好成绩换算成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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